对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第38号提案<关于规范地下管线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品质的建议>的答复
农工党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规范地下管线建设,提升我市城市品质的建议(38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地下管线普查,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自治区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制定了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利用1年时间对中卫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完成了地下综合管线现状普查工作。普查探测各类地下管线总长1003公里,涉及权属单位14家;整改管线隐患530多处。普查工作对地下管线的种类、管径、平面位置、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等形成了电子及纸质成果,全面准确掌握了城市地下管线分布情况。
2、将普查探测的地下管线基础数据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建立了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享共建、动态更新,做好今后城市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管线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和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
二、编制地下管线规划,科学指导管线建设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我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先后编制了《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中卫市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布局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在开发强度较高的老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和新建道路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三、规范各类管线建设,实行统一建设要求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草案)》,我局进一步优化了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审批程序,加强对新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注重批前实地踏勘,优化地下管线敷设路径;加强施工过程监管;强化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和竣工资料报备,及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时,实行道路建设和市政管线“三同时”,即: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强化道路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一步到位,避免“拉链式”施工和重复建设。
四、制定管理制度,规范管线管理
2012年至今先后制定了《中卫市加强地下工程管线安全隐患监管规定》、《中卫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明确了相关部门监管职责,规划部门规划审批和竣工备案,住建部门核发施工许可,城管部门办理挖掘审批,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强化了地下管线建设、施工要求,切实保障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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