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分工方案的通知
卫自然资发〔2020〕117号各单位、各科室: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意见和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1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责任事项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政府坚持基本政治制度,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认领工作任务,逐条逐项办理答复。对涉及多个单位(科室)的事项,要根据职责分工会商研办,由牵头单位(科室)汇总答复。
二、严格工作要求
各单位(科室)要严格把握工作时限,4月底前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当面沟通,向市人大、政府、政协上报沟通情况和办理方案,6月30日前上报办理进度,9月30日前全部办结并上报办理情况。按照市政府督查室要求,意见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复文须经局主要领导审签,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审定后答复代表委员,并报送市人大、政府、政协备案,答复文书格式要符合规范要求。对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确需延期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及时汇报局领导,并主动对接市人大、政协、政府督查室,加快后续工作进度。
三、强化督办问责
局办公室要采取电话催促、现场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加快推进工作落实。要确保工作质量,对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提案和建议,要退回承办单位(科室)重新办理。对责任意识不强,工作落实不力导致单位被通报或扣分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5.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立案提案内容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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