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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0-0045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7月27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高新明、陈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规划建设我市城市地下管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3条,目前已办结3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

提案指出要以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老城区和新区现有地下管线进行摸底清查,摸清核实地下管网现状。  

针对此建议,我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及自治区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方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技术承担单位,利用1年时间对中卫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完成了地下综合管线现状普查工作。普查探测各类地下管线总长1003公里,涉及权属单位14家,整改管线隐患530多处。探测普查了地下管线的种类、管径、平面位置、埋深、高程、走向、连接方式、权属单位等内容,全面准确掌握了城市地下管线分布情况,建立了地下管线管理信息系统,将普查探测的地下管线基础数据信息全部录入数据库,实现信息即时交换、共享共建、动态更新,满足了今后城市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管线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和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

第2条建议办理情况:

提案指出要对今后的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实行备案制,由市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避免交叉重复建设。

针对此建议,我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城镇地下管线管理条例》,进一步优化了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审批程序,加强对新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通过项目审批前组织实地踏勘,重大项目召开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合理优化地下管线敷设路径;同时,加强施工过程监管,严格履行项目竣工规划核实和竣工资料报备,随时更新地下管线信息系统,及时将新建管网纳入,避免重复建设。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

提案指出要制订管线安装管理办法。交通、市政道路建设前应统一规划地下管线设计,各种管线要各行其道,管子敷设一次性到位,电力、通讯等管线敷设采取综合管线方式。

针对此建议,我局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泛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市政工程研究院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先后编制了《中卫市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中卫市城市地下管廊综合规划》,充分利用地下空间,统筹规划布局供水、排水、燃气、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在开发强度较高的老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和新建道路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科学合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因综合地下管廊投资较大,目前我市暂未建设)。我局还制定了《中卫市加强地下工程管线安全隐患监管规定》,明确了相关部门监管职责,形成自然资源部门部门规划审批和竣工备案,住建部门核发施工许可,城管部门办理挖掘审批的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了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强化了地下管线建设、施工要求;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时,实行道路建设和市政管线“三同时”,即: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强化道路建设和附属设施建设一步到位,避免“拉链式”施工和重复建设。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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