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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376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2〕19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2〕199号

九三学社中卫市总支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林木防疫提高有害生物防治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力实施国土绿化、防沙治沙、矿山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市绿地面积逐年增加,林业有害生物寄主面积及监测面积也随之增加。同时随着生态建设步伐加快,外调苗木数量加大,美国白蛾等外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增加,防控形势日益严峻。针对贵委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局近年来林业有害生物检疫监测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现提出以下措施。

一、修订完善预案,强化预警体系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物安全的指示精神,维护国土生态、生物安全,进一步做好突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我局在市人民政府2018年印发的中卫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卫政办发〔2018〕158号)的基础上,为更好地适应、应对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以及机构改革后《预案》所涉及部门和成员单位结构及职能变动,需对《预案》中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协同衔接机制作相应的调整和完善。我局于2021年修订并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中卫市突发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新修订的《预案》融入了草原有害生物的内容,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指挥协调、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生物灾害报告、灾害发布、应急响应启动、处置程序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实和完善,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健全了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林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建设。

贵委提出的“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市政府设立联防联控办公室,组织林业、农业、水利、海关和公安等部门建立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加强组织协调,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建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卫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中卫市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58号)、《关于成立中卫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60号)文件中,明确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组织及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工作规则及要求,要求部门之间要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下步我局将根据新修订的《预案》及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和成员单位结构及职能变动,修改完善该联席会议制度及工作领导小组,并提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定印发。

二、强化责任落实,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制度

为全面完成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任务,推行地方政府和林草部门“双线”目标责任制,我市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市人民政府分别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2020年-2022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历年来我局与县、区自然资源局及中卫市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涉林部门、单位、企业签订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年度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防治任务,压实防治责任,监督指导各单位、企业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三、强化监测预报,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我局相关业务单位根据辖区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实际,制定监测预报工作方案,完善监测调查方法,科学合理布设监测调查点。每年2月25日左右起通过悬挂性诱捕器、树干缠膜等方式,适时开展美国白蛾、松墨天牛、红脂大小蠹、沟眶象、苹果蠹蛾、春尺蠖、斑衣蜡蝉、沙枣木虱、双条杉天牛、光肩星天牛、灰斑古毒蛾、柠条绿虎天牛、柳树丛枝病、舞毒蛾、鼠害等15种重大及常规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准确掌握发生种类及其种群数量消长动态,及时发布预测信息,发挥监测预报在实际生产中的指导作用,力争做到监测全面、预报准确、预警及时、防治适时,全面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和监测预报准确率。在突出重点、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2021年由中卫市绿化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卫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按照职责分工,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有效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传入。

四、强化科学防治,提高生物灾害防控能力

一是落实“限期防治通知书”制度。根据预测预报信息,及时下发限期防治通知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防治,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原则,指导林草集团、中卫宝塔农林牧生态科技公司、中冶美利西部生态建设公司、中卫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国有林场等相关单位把握最佳防治时期,合理配比农药,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科学防治。二是推广无公害防治技术。指导各相关单位采购、使用低毒、无公害农药;采用绑扎捕虫网、微孔注药、悬挂性诱迷向剂、人工捕打等物理和人工方法进行臭椿沟眶象、柳树丛枝病、苹果蠹蛾、鼠害等防治。三是积极推进联防联治及社会化防治机制。与吴忠市、甘肃省白银市等邻近市、县签订联防联治责任书,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联合防治工作。

五、强化检疫执法,提高源头管控能力

强化林业植物检疫监管。对林木种苗繁育、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林木种苗情况登记备案,实行动态管理。开展苗木产地检疫,指导苗木生产经营单位、个人做好苗圃的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供电、移动、联通、电信等涉木单位的复检监管,对其使用的光(电)缆盘、木质包装箱等木制品现场检疫检查。规范调运检疫程序,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证书》。严把检疫复检关。随时关注国家林草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管理与服务平台,掌握苗木及木制品等调入信息,主动与涉苗涉木单位(个人)联系,力争做到随到随复检。加大检疫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调运林木、种苗及其制品行为,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危险性林木病虫害传入。

关于贵委提出的“分离检疫执法工作,将检疫工作由具有检疫资质的社会化服务公司完成,发现问题后,由政府行政执法人员负责依法处置”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年修订)第二十三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受委托行政机关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植物病虫害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统称专业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动植物疫病和列入监测范围的不明原因疾病开展主动监测,收集、分析、报告监测信息,预测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病的发生、流行趋势”和《植物检疫条例》(2017年修订)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等规定,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是按照法律法规设置、授权,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是预防、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的专业机构。因此,贵委提出的建议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六、强化宣传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充分利用本地公共传媒资源及平台,加强科普与普法宣传,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认识及依法调运林木、种苗及其制品的思想认识,自觉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检疫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及现场技术指导,开展实用技术普及及新技术推广培训,进一步提高技术人员理论水平、野外识别鉴定和实际操作能力。

以上是“关于加强林木防疫提高有害生物防治水平的建议”提案的答复,我们将按照以上建议,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检疫执法、监测防治、技术指导培训等工作,切实维护好我市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林木检疫站 7065885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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