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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2-00435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2〕234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59号提案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2〕234号

宋大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卫北部腾格里沙漠建设打造沙漠旅游度假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我局坚持不断加强中卫北部腾格里沙漠片区土地管理。一是适当提高土地出让价。2022年,腾格里沙漠地区出让商服用地8宗90.61亩。我局在编制出让方案时,建议出让起始价从往年的9万元/亩提高到10万元/亩。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 年版)》,旅游项目中属于自然景观用地的,不征收(收回)、不转用,按现用途管理。按照《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的通知》(宁自然规发〔2021〕6号),对集中建设区外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实施“点状供地”,按照“建多少、转多少、征多少”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手续。在沙漠项目开发过程中,仍采取点状供地方式,避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浪费。基础配套设施和景观营造用地也可用点状审批方式保障。三是根据《宁夏沙坡头国家沙漠公园总体规划》《中卫市沙坡头沙漠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功能分区,把旅游项目用地合理布局在允许建设区内,杜绝在生态保育区建设,避免无序过度开发,影响生态环境和游客体验。

联系单位及电话:中卫市自然资源局0955-8812818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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