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毛学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壤“活”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7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7条建议办理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提案高质量办理。耕地保护事关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作为耕地保护的主责部门,主动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沟通配合,认真分析您在121号提案中关于保护耕地资源促进土壤“活”性的问题和建议,指派专人负责,将高质量办理提案作为推进业务工作再提升的重要抓手,助推我市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立耕地保护巡查机制。依托自治区“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建立了中卫市耕地保护“五级”监管体系,将全市3个县(区)划分为46个乡镇网格、476个村级网格和2661个村民小组网格,组织开展县(区)、乡(镇)、村、村民小组网格员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手机App应用软件培训3100余人次。严格落实乡(镇)一季度、村级一月、村民小组监管责任人15天为一个周期的巡查机制,将日常巡查、图斑核查、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目前,已完成宁夏耕地保护监管平台核查、举证、整改、归档图斑1037个,有效遏制了乱占耕地问题发生,确保耕地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用途管控,严守耕地数量不减少。自然资源局始终把“耕地红线不突破”作为核心工作,统筹规划、用途管制、节约利用、国土整治、执法监察等职能职责,狠抓落实,实现了我市实有耕地面积超过自治区下达的440.12万亩耕地保有量任务,确保了我市粮食安全根基。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报批、临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等方面,严把审查审核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文件精神,2024年审批的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中宁县段)、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常乐镇石岘子南部建筑用白云岩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4个建设用地项目,共占用耕地82亩,已全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2024年全市新增补充耕地指标4543亩,均已纳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管理使用。确保了耕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
四、坚持多措并举,切实保障耕地质量稳提升。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总体要求,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和提升。一是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目前沙坡头区作为全国试点县,已完成普查工作试点验收。中宁县277个、海原县26个需重新采样表层样点已全部完成采样及检测化验,正在编制成果报告,完成后将形成全市土壤分布数据资料、数据库和数字图件,有利于对全市农业生产布局、土壤分布情况、适应性和质量情况进行动态更新,为耕地资源的配置和盐碱地改良提供依据。二是抓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2024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79万亩,计划投资4.13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8.2万亩,占总任务的48.8%,其中: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94万亩,已完成6.5万亩;中央财政支持高标准农田6.9万亩,已完成1.7万亩;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海原县1.95万亩,正在完善项目设计。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