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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4-00657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4〕168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4〕168号

李学明、崔文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提案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2条,目前均已办结。具体情况如下:

第1条建议办理情况: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然资源厅 乡村振兴局关于全区村庄规划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宁党农办发〔2022〕14号)要求,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速提质,确保完成村庄规划的各项任务。此外,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宁自然资发〔2021〕48号)等政策制度要求,为做好已编制村庄规划的审查审批、实施监督评估工作,形成一批符合乡村发展实际、符合农民意愿、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高质量村庄规划,我局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建立全市村庄规划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牵头成立了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乡村振兴局等13个部门及国网供电公司,宁夏水投集团中卫水务公司组成的村庄规划市级联合审查工作小组,并组织对全市52个行政村村庄规划成果开展了市级联审,坚持高起点统筹谋划、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着力提高村庄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确保编制的村庄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按照自治区党委农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发〔2023〕9号)要求,截至2023年12月,在扎实做好全市村庄分类工作的基础上,以村庄规划编制指南为依据,我市已完成364个村庄规划编制攻坚任务,实现了除搬迁撤并、城郊融合类村庄以外“应编尽编”目标。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改善乡村生态环境,绿化美化乡村历年来都是我市国土绿化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因地制宜开展环村林和乡村绿道建设,注重乔灌树种、常绿树种、彩叶树种等合理配置,加强对已有的绿化带、林带等进行定期维护和补植修护,确保绿化效果的持久性。充分发挥村庄区域优势,探索“一村一策”模式,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庭院经济。建设四季有景、处处是景的美丽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2024年,沙坡头区在迎水桥镇鸣钟村、杨渠村、东园镇白桥村、柔远镇冯庄村、常乐镇康乐村、宣和镇宣和村、海和村等5个乡镇7个行政村的村部广场及庄台巷道内的乔木灌木进行了修枝抚育,对缺株断带进行了补植,补植各类苗木4846株,病虫害防治1次。中宁县在太阳梁乡、余丁乡完成村庄绿化150亩;海原县在各乡镇实施村庄绿化及庭院经济林0.87万亩,栽植国槐、刺槐等各类苗木46.85万株。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王少阳   0955-881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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