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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24-00659
文  号:
卫自然资发〔2024〕176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4年09月25日
标  题: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90号提案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4〕176号

吕淑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非机动车道占用问题充分发挥非机动车道通行功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建议共提出具体建议4条,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的1条,目前已办结1条,不具备办理条件的0条,需跨年办理的0条。具体情况如下:

第3条建议办理情况:针对部分绿化带影响交通安全和居民出行的问题,我局结合单位职能积极进行整改,共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树木修剪

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林草集团主动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接,积极排查城市绿化树木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点位。共排查出8条道路,共133处存在树木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整改。一是对遮挡信号灯、交通标识牌的树木进行定期修剪,加大树木生长季修剪力度。二是对道路平交口的树木进行修剪,降低绿篱高度,增加通行视距。三是及时清理树木干枯枝,避免干枯枝掉落影响车辆、行人安全。

二、对设置不合理的绿化带进行改造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和各小区(单位)规划方案交通组织设计要求,结合勘察结果,本着“一区一策”原则,对小区(单位)机动车出入口设置逐个提出整改意见。一是联合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物业因地制宜开通已规划位于城市次干道和支路的机动车的出入口,方便群众出入,打开了蔡桥新村北门、物华林居北门使机动车可以正常出入。二是对位于城市主干道上,根据《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第12.5.4条规定:“干线道路上的步行、非机动车道应与机动车道隔离”不宜打开绿化隔离带的小区出入口,联合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重新规划小区机动车流线,在大门出口实施“右进右出”交通组织方式,即在非机动车道内设置机动车道,机动车可沿新设置的机动车道右转进入小区,并在小区出口位置设置车辆右转单行和禁止出口车辆左转标志,减少交通冲突点,使出入小区的车流更加连续、顺畅,对众一山水城住宅小区东门口、正丰小区南门、恒祥国际住宅小区西门、兆丰学府住宅小区东门、黄河花园住宅小区一期东门、蔡桥新村住宅小区东门六个小区出入口非机动车道重新划线。三是结合实际,在大门出入口绿化隔离带合适位置打通(拓宽)出入口,方便群众出行,打通开设了兆丰学府北门,黄河花园南门、全民健身中心出入口。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陆晓文  0955-706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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