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答复
卫自然资发〔2024〕188号黄飞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海原县新能源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积极配合市发改委,通过加快推动“宁湘直流”配套项目建设,协调争取自治区新能源指标,有序开发海原县风电、光伏项目。目前,华润金桥湾10万千瓦光伏复合、华润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等项目已建成并网;华润9万千瓦光伏、“宁湘直流”配套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开工建设,现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24 年7月25日,自治区发展改革下发了《关于龙源海原330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现正在办理项目前期手续,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优化完善海原县电网基础设施,确保相关新能源项目顺利并网接入。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发改等相关部门,支持海原县新能源项目建设,提高海原县新能源产业市场竞争力。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黎振华 联系电话:0955-88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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