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中卫市天景山白路泉南段电石、水泥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要求,我局组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审查通过了宁夏明巨电石有限公司提交的《宁夏中卫市天景山白路泉南段电石、水泥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凡对《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示。
附件:宁夏中卫市天景山白路泉南段电石、水泥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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