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卫市油井山大泉子沟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调整说明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中卫市油井山大泉子沟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调整说明》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8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卫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送达时间不得晚于4月28日18:0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平安东大道21号
联系电话:0955-8812836
附件:宁夏中卫市油井山大泉子沟陶瓷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调整说明审查意见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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