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三和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县米钵山团钵郎电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 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宁夏三和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县米钵山团钵郎电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中卫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及邮箱。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平安东大道21号
联系电话:0955-8812836
附件:宁夏三和矿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宁县米钵山团钵郎电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变更)评审意见及审查意见表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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