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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1/2019-00103
文  号: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市自然资源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10月19日
标  题: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68号)和区、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精神,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质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卫市第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聚焦履行“两统一”职责,全流程、全事项、全覆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构建“一门受理、一表通行、一图审核、一次办结”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工作原则

1.节约资源,保障发展。坚持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全面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以审批事项优化和流程重构,推动自然资源配置方式创新、自然资源配置效率提升。

2.对标一流,争先创优。按照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要求,借鉴其他市县经验做法,对标全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全力挖掘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潜力,实现自然资源审批制度最优、流程最简、效率最高。

3.需求为要,靶向发力。坚持以企业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唯一标准,深层次转变审批理念、制度、作风,变“我要怎么办”为“企业和群众要我怎么办”,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的难点。

4.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坚持刀刃向内、自我革新,敢于向顽瘴痼疾开刀,用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篱,主动先试先行,不断创造和累积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

(三)主要目标

1.制度机制有创新。到2019年8月底前,完成审批事项精简合并工作,建立自然资源系统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制定规范化办事指南,取消不必要的前置要件。9月底前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2.审批效率有提升。到2019年底前,全面实现规划、用地、林业一体化审批,法定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矿业权审批时间压减40%以上,测绘地理信息审批法定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

3.工作作风有转变。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在工作落实中夯实能力作风,在改革创新中筑牢初心使命,确保全局干部服务意识增强,工作作风好转,群众满意度提高。

二、统一审批流程

(一)精减审批环节。

1.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统一审批事项和法律依据,建立市自然资源局审批事项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清单外审批事项,探索取消部分备案事项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档案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刘

2.合并审批事项。按照“同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一个阶段同类事项整合”原则,立足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系统梳理机构改革后承接的各类审批事项,进一步推动合并审查、管理下沉,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一是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在城镇规划范围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核准类项目实行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同申请、同审查、同办理,统一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选址意见书),市本级权限内用地预审办理时限缩至7个工作日,其中选址位于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用地预审意见书(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常崇生

二是同步办理供地手续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实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并申请、并联审批、同时核发;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同步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土地招拍挂及公示时间)。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惠浩云、汪

三是优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项目取得批复即可受理出具《抗震设防要求确认书》。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开展抗震设防审批的,在工程设计前完成,并将此环节纳入审批许可证发放前的中间环节。用地预审意见可以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单位在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即可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审查。对用地明确要求、规划条件确定的项目,以及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时申请、一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发证。带方案出让土地的中小型社会投资项目,不再单独审核设计方案。探索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多部门联审方式,自然资源部门不再单独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将园林绿地指标等审查事项调整为内部协作事项,在规划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一并征求意见。使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法律规定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项目,按具体规定执行)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防震减灾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高春花

人:惠浩云、常崇生、汪

(二)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严格执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19〕68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原则上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的规定,积极协调市发改委等部门,牵头做好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行政审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预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等。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设计方案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等;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做好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行政审批。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档案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刘  娟

(三)实行分类管理。

配合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将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划分为5类: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般政府投资线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工程建设项目、小型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别制定不同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探索采用“标准地+承诺制”供给模式,牵头办理国有储备土地出让前的用地相关手续。

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惠浩云、常崇生、汪

(四)实行联合审查和联合验收。

1.实行多测合一。建立综合性测绘工作机制,将项目用地预审、土地供应、城乡规划许可和不动产登记环节的多项测绘业务合并,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统一测绘,形成统一的勘测定界成果,推进“多测合一、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多次、重复提交测绘成果,确有需要的,可进行审核更新和补充调查。

牵头单位:测绘地理信息科

配合单位:各单位(科室)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陆春波

2.实行联合验收。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竣工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责任单位:法制科、自然资源权益与利用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陆和建、惠浩云

(五)推行区域评估。

在工业园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对原需建设单位分头进行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评估评价事项改由政府统一组织区域评估。实行区域评估的,在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建设要求,建设单位不再单独进行评估。

责任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防震减灾科

责任领导:高春花、高怀麒

人:魏春勇

(六)推行告知承诺制。

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明确适用类型、范围和具体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的,审批部门可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对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具体要求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建设单位按承诺相关规定办理,并自行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牵头单位: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档案科)

配合科室:各单位(科室)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陆和建、

(七)充分运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依托自治区政务云平台,使用自治区统一的审批信息系统。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多维统计分析、数据共享、全程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上开展审批,实现“一站式”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对审批环节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及审批节点控制,杜绝体外循环。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科(档案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配合单位:各单位(科室)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刘  娟、陆春波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推行“多规合一”,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规划、人口和环境规划以及综合交通、文化旅游、社会事业、城市绿地、环卫设施、综合管线、文物保护、人防空间等各类规划,统筹各类控制线、项目需求、空间规划、时序安排等,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编制“多规合一”规划目录,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加速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经策划生成的项目,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条件,各部门按前期确定的建设内容履行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规划科、测绘地理信息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常崇生、陆春波

(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入驻政务大厅自然资源局窗口,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口进件”,锁定时限、并行办理,审批结果“一口出件”。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科(档案科)、办公室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刘、高怀雷

(三)“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每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项目统一代码归集项目所有审批信息。凡是前置审批已提交的资料,后续审批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凡是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资格证书及所需其他部门的审批结论,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动获取互认,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

责任单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责任领导:高怀麒

人:汪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履行职责,严把项目审批,并对行政许可审查的内容负责。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要在规定时间内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检查,承诺人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相应责任。

牵头单位:法制科、行政审批科(档案科)

配合科室:各单位(科室)

责任领导:高怀麒、高建国

人:陆和建、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唐兴武、局长汪万文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高怀麒、高建国、李宏然、孙学全任副组长,各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档案科),统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改革中重大问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提升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纳入各单位(科室)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改革工作的组织推进力度,跟踪督促改革任务落实情况,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程的,特别是未按时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科室)要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多渠道广泛宣传报道相关工作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加强法规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增进社会公众对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分工表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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