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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5/2018-05844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2月08日
标  题:
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发展、园林绿化、林业产业化经营和优势林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制定林地保护利用、湿地保护、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森林防火规划和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及林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和改革。完善生态恢复机制,组织开展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控。

  3、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市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协调、督办或查办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果品无公害绿色食品体系建设和林产品认证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测报,承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及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

  5、负责各产业开发利用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和组织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技服务体系、林业生态信息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7、深化行政审批指导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单位4个、差额拨款单位3个)。纳入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

  1、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决算信息公开

  2、中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决算信息公开

  3、中卫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决算信息公开

  4、中卫市林木检疫站决算信息公开

  5、中卫市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6、中卫市西郊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7、中卫市种苗实验场决算信息公开

  8、中卫市香山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9、中卫市蒿川林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5771.95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71.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农林水支出5205.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0.77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990.5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365.2 万元,下降15.5%。其中:人员经费192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0.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3781.4万元,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4万元,其他林业支出2655万元,森林培育1000万元,行政运行42.4 万元。

  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 1.5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减少0.6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61万元。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项目资金1103.2万元,其中:林业绿化工程1000万元;协警2018年1-12月份工资19.2万元;森林防火专业应急队伍人员工资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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