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规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部门基本情况
(一)中卫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的编制、整合、统筹、协调和标准制定工作;负责相关部门专项规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空间规划测绘管理和工程勘察与设计行业管理;负责空间规划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防震减灾及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依据卫编委发〔2016〕51号文件关于理顺中卫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管理体制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整合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事权
将市发改委承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环保局承担的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市林业生态建设局承担的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市交通运输局承担的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市水务局承担的水利及水资源规划等规划编制职责予以整合,形成空间规划“7+1”模式,赋予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在空间规划改革工作方面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及总体规划编制、标准制定、各部门专项规划审核认定等职责。
(二)建立上下衔接对应的规划管理体系
设立“中卫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作为市规划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市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
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起草规委会章程、操作规程等工作;负责市规委会及专家审查工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划执行情况,协调推进全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衔接、融合,协调解决规划建设工作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组织开展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全局性、长远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编制市规委会确定的规划项目;负责拟订年度规划编审计划及经费预算;完成市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学配置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机构编制资源
1、内设机构。体制机制和工作职责调整后,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设置办公室、法规监察科、空间规划科、城乡规划科、信息管理科、防震减灾科(挂应急救援科牌子)6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宣传、人事、保密、财务、信访、信息化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法规监察科:负责拟订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和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测绘定线结果的监督检查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的核实工作;负责空间规划的监察工作;负责县(区)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检查工作;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检查。
(3)空间规划科:负责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林业及生态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总体规划和水利及水资源规划的编制、整合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4)城乡规划科:负责全市城市和村镇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审核工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负责审查报批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单体和整体效果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规划的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沙坡头区建制镇、集镇规划的评审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5)信息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和空间规划数据库,实现部门之间空间规划(多规合一)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负责建立地下空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共享平台,对城市地下空间信息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负责规划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管理工作。
(6)防震减灾科(挂应急救援科牌子):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全市防震减灾规划,拟订全市地震监测方案、地震应急预案与综合防御措施;负责全市地震信息的收集、反馈、传递管理和地震分析预报、震情通报等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灾情速报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通讯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和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县(区)防震减灾工作;承担市城区内的抗震设防审批工作;负责地震应急演练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震灾预防应急工作体系;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人员编制。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核增全额预算事业编制3名。增加后,共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4名。
3、领导职数。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其中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地震局专职副局长1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9名(6正3副),其中办公室主任1名、科长5名(正科级),空间规划科、信息管理科、城乡规划科副科长各1名(副科级)。
4、所属事业单位。为加强我市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技术力量支撑,将市规划管理局(地震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卫市规划信息技术中心”更名为“中卫市空间规划设计中心”,负责空间规划(多规合一)规划设计等工作。原核定的6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不变,其中用于空间规划方面的急需紧缺人才编制不少于2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2016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1,退休人员12人,长聘人员2人。2017年末实有在编在职人员22人,退休人员13人,长聘人员2人。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只包括本级部门预算(含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5.4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5.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9.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3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35.4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0.68万元,增长0.2 %。其中:
人员经费28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减少0.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26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买服务情况
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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