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本报告由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根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而编制,《中卫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经市国土资源局同意,现予发布。所列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xzw.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沙坡头区中央大道北41号;邮编:755000;电话:0955-7016718;传真0988-7068578;邮箱:gtzyj7016757@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积极落实国家、区、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围绕工作中心,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力争全面、及时、准确地将国土资源工作动态、法律法规、公告公示等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服务实效,使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平稳运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网上发布内容,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下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站信息公开各项资料保密审查、上传工作,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市国土资源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市国土资源局多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自然资源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市委政府有关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规定,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全局各科室、单位把此项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基本工作。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上升到全面提高行政执行力、落实政务公开的高度上认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拓展公开渠道。编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公开指南。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国土资源信息的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国土资源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了内容丰富、全面真实、更新即时。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88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116号等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对土地及矿业权招拍挂信息、土地征收信息进行公开。
(一)对矿业权招拍挂信息,及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2018年,共发布矿业权招拍挂信息48条。
(二)抓好社会普遍关心的土地市场问题的公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网站、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卫市法治政府网对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和每季度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进行公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等信息17条。
(三)依法及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卫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卫市法治政府网,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切实解决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2018年共公开用地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一书四方案”、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相关信息30条。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党办发〔2018〕73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政发〔2017〕65号等文件要求及责任分工,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提升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授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核准的85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窗进、一窗出”,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
(二)提升政务大厅窗口服务能力。制定印发了《中卫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责任清单》,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选派一名年轻事业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肃纪律,规范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优化审批与办事服务。始终坚持“注重实效、便民利民”的原则,狠抓业务办理时限,拓展手机短信提醒、微信公众号,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预约、网上查询、现场领证”一站式服务。同时,通过电视台及主流报刊发布不动产统一登记政策法规、通知公告及重大决策等信息,多渠道拓展公开内容,帮助群众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权威信息。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限,已将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建设系统平台,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基础,对现有不动产登记业务流程进行整合优化,将分属住建部门的房屋交易、税务部门的税收、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三项职责,用一套系统整合起来,将业务办理模式由各部门串联办理调整为并联办理,相关业务数据利用平台实时推送,存量数据实时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排一次队、见一次面、交一次申请材料的“集成服务”工作目标。
五、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协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8件,自治区政协提案1件,均按照要求及时公开。
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市国土资源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3个,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对《关于印发中卫市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地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卫政办发〔2018〕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卫政发〔2018〕27号)、《关于印发中卫市基本农田和耕地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卫政办规发〔2018〕11号)进行了解读,让人民群众更详细地了解文件的编制背景、理念、基本情况。
七、高度重视舆情回应,切实增强舆情意识
2018年,对环保督察反馈的重大舆情问题,及时进行了答复,并上报市网信办。安排专人负责“中卫国土”微博的日常管理、更新和投诉受理、回复工作。及时查看收集网络舆情,发现问题及时回应。累计受理微博私信4条,回复率100%。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博、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形式,预测舆情、跟踪热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新闻发布会制度,配合环保局召开了生态建设新闻发布会,作为辅助单位进行了发言。市国土资源局至今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2018年共办理答复“书记信箱”1件、“市长信箱”2件,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信访件8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转办件等群众诉求问题16件。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九、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有部署、有检查,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 健全和完善《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内容动态拓展制度》、《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审查制度》,促进了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我市国土资源工作进展情况。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2018年,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扩大公开覆盖面、创新公开方式、完善公开配套制度,提高公开时效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及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特别是各科室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有待完善,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和便民性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学习,适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组织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学习区市政务公开文件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充分认识和适应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充实、丰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工作监督机制,让公众了解国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法定性,以期赢得社会公众信任和支持。
三是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集中力量推进土地市场、征地信息等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发布。
四是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博等载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政务服务窗口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五是不断拓展公开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做好重要政策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国土资源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对重要舆情和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积极回应、解疑释惑,并注意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国土资源决策和工作之中。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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