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市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自治区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关于地方志编修工作的规定、规划和条例。
2.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具体承办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和地方志人员的培训工作。
3.拟定中卫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制订志书编纂方案和地方志成果应用方案,收集整理地情资料,编写市级地方志书、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概况、地情丛书等。
4.负责审订入志内容、志书体例,议定并解决地方志编纂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和处理地方志编纂中的技术手段问题。
5.组织整理中卫旧志资料,点校出版旧志书。
6.指导市级各类专业志、部门志的编纂、审定、验收、出版工作。
7.组织指导市辖县志书的编纂工作,组织对地方志的三级审查验收并负责向上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报送样书,向下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查结论和可否出版的意见。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地方志和地情资料文献的日常收集、整理、保存,并向社会开展地情咨询服务。
9.组织开展方志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和交流编纂出版地方志、年鉴典型经验,推荐报评优秀成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卫市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中卫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0个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74,509.00元,支出总计795,357.0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16,341.20元,下降2.07%,支出增加(减少)28,354.80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2016年7月退休人员交于社保,2017年度没有预算,因此收入比上年减少。2017年因工资上涨,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分别增加,且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3,848.00万元,在本年全部支付。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74,509.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74,509.00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95,357.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1,509.00元,占78.14%;项目支出173,848.00元,占21.86%;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4,509.00元,支出总计795,357.00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41.20元,增长下降2.07%,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54.80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2016年7月退休人员交于社保,2017年度没有预算,因此收入比上年减少。2017年因工资上涨,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分别增加,且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3,848.00万元,在本年全部支付。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357.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354.80元,上升3.7%,主要原因是2017年因工资上涨,医疗保障、住房保障分别增加,且上年结转项目资金23,848.00万元,在本年全部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357.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7,348.00元,占78.88%;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609.00元,占17.18%;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1,400.00元,占3.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7,048.00元,支出决算为798,3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住房补贴、未休年休假补贴、优秀公务员奖励、补发2016年政府效能奖等;二是年未清算养老保险,追加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1,509.00元,其中:人员经费563,709.00元,公用经费57,800.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0,06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0,562.00元,增长19.6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主要有优秀公务员奖励、住房补贴、未休年休假补贴,补发2016年政府效能奖、养老保险清算费用等,在职人员民族团结奖、当年政府效能奖年初做预算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列;较2016年决算数增长63,864.80元,增长13.88%。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40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3,400.00元,减少6.25%,主要原因是购买财务专用打印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141.00元,增长16.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647.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0,153.00元,降低9.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民族团结奖、政府效能奖年初预算在对个人和家庭中列,决算在工资福利中列;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5,747.00元,降低92.38%。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00.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4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买财务专用打印机;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400.00元,增长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7.00元,完成预算的489.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57.00元,完成预算的489.2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批次增加,人次增多。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2.00元,下降4.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2.00元,下降4.0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未产生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57.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5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57.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卫督查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49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800.00元,比2016年增加12,541.00元,增长27.71%。主要原因是:人员升职,公车补贴标准提高。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7年资产总额70,249.12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3.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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