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
1、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严肃性,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监察厅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检查,负责对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检查并处理市级直部门(单位)、各县(区)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负责全市案件归口管理工作。
4、负责调查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决定或建议对他们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中央和区、市党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市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意见和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方性的党内法规。变更或撤销各县(区)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察、审核、提名各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和监察局领导人选;负责派驻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相关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9、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建立管理全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负责全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承办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决算为中卫市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8098299.45元,支出总计7850756.8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523136元,下降6.91%,支出减少464290元,下降6.29%。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098299.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87663.60元,占96.16%;其他收入310635.85元,占3.84%。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50756.82元,其中:基本支出6470756.82元,占82.42%;项目支出1380000元,占17.58%。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7787663.6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2500元,下降2.81%。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7787663.6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1197元,下降5.43%。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7663.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1197元,下降5.4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87663.6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07428.60元,占84.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635元,占6.02%;住房保障(类)支出344900元,占4.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6700元,占4.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41800元,支出决算为7787663.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9%。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07663.60元,其中:人员经费5986631.62元,公用经费421031.98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例如:
1.工资福利支出4729138.6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73739元,增长14.25%,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84527元,增长6.02%。
2.商品和服务支出294801.98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716898元,增长243.18%,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导致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3409元,增长35.08%。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7493.02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17207元,减少9.3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6-12月在社保基金预算,只有1-5月退休人员工资仍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核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09908元,增长24.64%。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6230.00,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6830元,增长76.71%。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7388元,支出决算为257388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967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14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0594元,下降16.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2817元,下降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77元,下降50.06%。下降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没有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9674元,占8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14元,占10.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9674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714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7714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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