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大办关于委托公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依法人民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8、依法制定、解释、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
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1283991.84元,支出总计11283548.8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62.48元,下降0.05%,支出减少18.03元,下降0.0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283991.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3991.84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283548.84元,其中:基本支出8889608.84元,占78.8%;项目支出2393940元,占21.2%。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1283991.84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48元,下降0.05%。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1283548.84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03元,下降0.02%。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83548.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03元,下降0.0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283548.8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32625.6元,占78.28%;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7350元,占13.89%;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03700元,占3.5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9873.24元,占4.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51900元,支出决算为11283548.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89608.84元,其中:人员经费8165042.84元,公用经费72456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64127.8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50008.24元,增长0.87%,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947423.24元,增长16.44%。
2.商品和服务支出724566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559618元,降低77.94%。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00915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928922元,降低27.90%。
4.其他资本性支出0,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元,降低0%。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5000元,支出决算为391354.6元,完成预算的9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8629.6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2725元,完成预算的82.7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55869.53元,下降52.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25151.53元,下降48.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718元,下降72.92%。下降原因是:是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由15年11辆减少到3辆,公务车运行费用减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8629.6元,占78.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725元,占21.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包括:出国人员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生活费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8629.6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8629.6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725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82725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8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4566元,比2015年减少652798.6元,减少52.6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28.83平方米,共有车辆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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