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预算信息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能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组成,组成人员由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权力: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3、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4、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6、依法人民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7、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8、依法制定、解释、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
9、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中卫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全额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属于本级预算单位,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常委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7个机构。2016年因工作业务调整,经市编委批准,常委会增设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为正处级内设机构。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市编委核定人大行政编制34名,其中工勤编制5名。控编编制5名。截至年底,实有行政人员39人,其中:正厅级2人,副厅级7人,正处级13名,副处级9名,科级2人,工勤事业编5名。控制性编制5名。单位管理离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2.0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72.06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3.41万元。
二、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007.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165万元。
三、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万元,公务接待费7万元。
四、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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