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自治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督促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和“两费”(离休费、医疗费)保障机制的建立。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离休干部党组织的建设。
5、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协助处理安置工作中的问题。
6、组织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指导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各种有益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发挥老干部的作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的待遇落实、医疗保健、遗属照顾和来信来访工作。
8、指导县和市直单位的老干部工作,组织业务培训,负责老干部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总结老干部工作中的经验,表彰先进,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9、指导协调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老干部活动中心”和 “老年大学”的工作。
10、承办市委和区党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为中卫市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978,823.80元,支出总计2,494,057.80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297139元,增加11.08%,支出减少187,626元,下降7%。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8,823.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8,823.80元,占10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94,057.80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139.80元,占67.81%;项目支出802,918.00元,占32.19%。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978,823.8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7139元,增加11.08%。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494,057.8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626元,下降7%。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4,057.8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7,626元,下降7%。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94,057.8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21,604.80元,占85.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453.00元,占8.12%;住房保障(类)支出82,700.00元,占3.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300.00元,占3.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78,823.80元,支出决算为2494057.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老干部活动中心场所建设经费484766元结转下年支付。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139.80元,其中:人员经费1,525,205.80元,公用经费165,934.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07,462.8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10237.20元,降低10.81%,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2人年中调入2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262.80元,增长3.19%。
2.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34.0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1434元,增长278.88%,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导致支出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5302元,增长64.8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7,743.00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88643元,增长26.9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年初在社保基金预算,但在执行中1-5月退休人员工资仍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核算;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70891元,增长20.44%,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购房补贴和取暖补贴。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2016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元,降低0%。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374.29元,支出决算为34,374.29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689.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294.29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391.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1416.43元,下降47.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4689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836.43元,下降6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269元,下降73.12%。下降(增长)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访问台湾地区1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大幅度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689.00元,占42.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294.29元,占2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391.00元,占30.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4,689.0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1人。开支内容包括:出国人员交通费用、培训费用、生活费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94.2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94.29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391.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391.00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3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934.00元,比2015年增加65302元,增长64.89%。主要原因是:发放车补、购房补贴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4500元,支出决算总额1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56%。资金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固定资产为600842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584842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
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
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
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
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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