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
2.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