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640501001/2021-001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04-06
责任部门: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4-06
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 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中卫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

      2.中卫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