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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38/2021-00404
文  号:
卫医保发〔2021〕49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部门:
市医疗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15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医保发〔2021〕49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

现将《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视频解读:

视频解读《建立完善我市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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