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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1/2022-00007
文  号:
卫卫发 〔2021 〕 4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标  题:
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卫发 〔2021 〕 47号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学技术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各医疗机构:

现将《中卫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中卫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中卫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卫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中卫市教育局                    中卫市科学技术局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中卫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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