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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8/2018-94147
文  号:
卫城管函发〔2018〕27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城市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09日
标  题:
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通知

卫城管函发〔2018〕27号

局机关各科室、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为全面落实全国、区、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有关重点工作的开展,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市局决定于2018年7月11日对考核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及内容

(一)以《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项目及评分细则》依据。

(二)对照《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上半年以来本单位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自治区石泰峰书记、咸辉主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市安委会会议情况。

(四)极端天气下、汛期安全专项检查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二、考核人员

组长:王再龙   

成员:陈治平、徐斌、刘福贵、胡学智、李铭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对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评分细则》和2018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的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同时对本单位开展检查及考核,为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考核工作由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以采取查看文件资料、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等方法,全面进行综合考评并打分。被考核单位领导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参加考核。

3、考核结束后,由市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全年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将考核情况,于7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2017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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