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中医医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卫市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康复为一体,中西医各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医疗优势的现代化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医院创建于1984年,设置床位510张,先后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全国健康促进医院”等称号,是宁夏医科大学教学实习医院,是中卫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国人寿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医院门诊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年门急诊诊疗33万余人次。医院现有职工412人(在编职工109人,聘用职工303人),退休职工43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5人(已聘23人,待聘22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65人(已聘49人,待聘16人),自治区级名老中医1名。医院科室设置齐全,设有17个临床科室和6个医技科室。医院诊疗设备现有16排螺旋CT、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C型臂、高档彩色多谱勒超声系统、呼吸机、麻醉机、电子胃镜、NSA-40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中药煎药系统、中心供氧系统等设备。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改革,遵守政府法令,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做好医疗工作,救死扶伤,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病人的诊疗任务和临时性医疗救护任务。
3、以医疗工作为中心,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遵守消毒灭菌操作规程,防止医院内感染。
4、积极开展以提高医疗、护理水平为主的科研工作,经常开展学术活动,做好医学资料的统计工作、学术交流。
5、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进修、短期培训、组织学习及自学等形式,努力提高总体业务技术水平,按照“三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三严”(严肃态度、严格要求、严密方法)的要求,抓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基本功训练。
6、指导基层医疗单位的中医药工作。对镇、村级医疗机构进行中医药业务指导,为镇(乡)卫生院培训中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帮助提高医学基础理论和医疗技术水平,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供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和治疗服务。
7、做好应急救援任务的准备工作,在完成平时医疗任务的前提下,做好战时和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临时医疗救护工作。
8、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党的中医政策,积极发展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事业。做好中医医疗服务工作,尽量做到中医治疗,能中不西,中西结合,发挥中医药优势,突出中医特色,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医疗的需求,运用和推广中医、中西医结合的先进技术成果,完成门诊、急诊、住院等工作任务。
9、做好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及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灵验、价廉的医疗服务。
10、积极做好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医院有专人负责健康教育宣传工作,设立健康教育专栏,定期更换内容。向广大群众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常识、妇幼保健等卫生保健知识。
11、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学道德的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做到优质服务和廉洁行医。
二、部门决算的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中医医院部门决算包括市中医医院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73871863元,支出总计7544380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8915676元,上涨13.72%,支出增加6049165元,上涨8.72%。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8718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06911元,占13.55%;其他收入804295元,占1.0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5443804元,其中:基本支出73775306元,占97.79%;项目支出1668498元,占2.2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006911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6387元,上涨38.78%。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9723409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3112元,上涨39.5%。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34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8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53112元,上涨39.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72340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7800元,占13.14%;住房保障(类)支出449800元,占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95809元,占82.2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06500元,支出决算为972340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增加专项项目及相应资金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54911元,其中:人员经费8054911元,公用经费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82893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82193元,增长13.37%。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2018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48018元,上涨39.9%,主要原因为离退休人员增加及正常调资。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6年,本级和所属单位购置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接待餐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2475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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