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检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爱国卫生指导等。
(二)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三)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四)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五)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众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六)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细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076.15万元,支出总计1366.0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66.06万元,下降13.37%,支出增加235.85万元,上升20.87%。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7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7.67万元,占75.98%;事业收入245.63万元,占22.83%;其他收入12.85万元,占1.19%。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66.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65万元,占55.24%;项目支出611.44万元,占44.76%。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17.6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03万元 ,下降15.5%。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892.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6万元,上升2.49%。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5.32%。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66万元,上升2.4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住房保障(类)支出26.75万元,占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65.62万元元,占9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39万元,支出决算为81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专项拨款未纳入年初预算。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6.16万,其中:人员经费475.59万元,公用经费20.5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09.87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9.65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正常调资;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6.93万元,增长7.03%。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8.46万元,减少29.14%,主要原因是主张节约,压缩开支;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8.58万元,减少29.43%。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72万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0.58万元,增加161.42%,主要原因是2016年发放住房补贴、个人采暖费的填报口径发生变化;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9.01万元,增加146.05%。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6年中卫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用于政府采购资金共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房屋面积639.15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尚未开展此项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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