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指导侦查工作:负责对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察,组织处置紧急治安事故和重大灾害事故。
2、组织、指导、监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负责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3、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4、组织实施来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全区、市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吸食毒品犯罪。
6、组织、指导依法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7、负责制止和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事件、突发事件,实施道路安全巡逻,处置群众的报警、求助工作。
8、负责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实施公安宣传及网络舆情引导。组织、指导、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9、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成立于2011年,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设有综合室、刑事侦查大队、治安巡逻大队等三个内设机构。现有民警8人,协警人员8人。为市财政一级全额拨款预算单位。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部门决算包括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456377.67元,支出总计3290726.43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1150632.66元,下降24.98%,支出减少1449889.95元,下降30.58%,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级没有上级补助拨款。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456377.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455918.73元,占99.99%;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458.94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290726.43,其中:基本支出1547947.43元,占47.04%;项目支出1742779.00元,占52.96%;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55918.73元,支出总计3290697.73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87740.57元,增长40.02%,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8797.35元,增长26.47%主要原因是民警人数增加,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0697.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88797.35元,上升26.47%,主要原因是民警人数增加,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0697.7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类)3016379.00元,占91.66%;教育(类)支出0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710.6元,占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3308.13元,占2.23%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9300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18600.00元,支出决算为3290697.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追加人员经费,正常增资、调资;二是补发车补、房补、增加警衔工资;三是转移支付不在年初预算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918.73元,其中:人员经费1375286.73元,公用经费172632.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1657.73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91057.73元,增长47.65%,主要原因是警衔津贴和基本工资增资及补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65789.57元,增长28.1%。
2.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834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611242.00元,增长95.94%,主要原因是一、发放车补导致支出增加,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资金不在年初预算内,导致支出增多;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0551.78元,增长13.7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29.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729.00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民警增资调住房公积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8139元,增长12.47%。
4.其他资本性支出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7069.00元,2017年度年初未安排预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8678.04元,支出决算为158678.0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8678.04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4186.04元,增长9.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186.04元,增长9.8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58678.04元,占100%;无公务接待费。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累计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78.0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678.0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费、加油费、停车费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主要用于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632.00元,比2016年增加67812元,增长64.69%。主要原因是:民警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中卫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政府采购预算6300元,支出决算总额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00元,支出决算总额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597平方米,共有车辆14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4辆,包括8辆执法执勤摩托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3.以财政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此工作。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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