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总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 ;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
11、对被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 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卫市公安局是全额财政预算拨款的正处级一级预算行政单位,2019年度财政预算人员203人(其中行政政法编176人,参公管理事业编21人,工勤6人);内设“四部四局两支队”(警务监督部、政治部、指挥部、警务保障部、刑事侦查局、治安管理局、技术侦察局、交通警察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总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详见附件)
中卫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662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28.1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28.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6628.19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97.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4.19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59.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859.7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681.35万元,下降30.34%。
人员经费349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4.9万元、津贴补贴1243.46万元、奖金436.8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8.01万元、个人取暖费150.23万元、住房公积金224.19万元等;公用经费361.49万元,主要包括:综合定额175万元、办公取暖费13.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1.33万元、党建经费4.0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6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768.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公安协勤保障经费1953.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60万元,增长8.9%,主要用于保障公安协勤人员工资及各类社保;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24.0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2.2%,主要用于发放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费16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公安业务费16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安业务的开展;国内安全保卫2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决算数)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国保业务的开展;2019年度警务云(智能图控系统运行维护部分)费用30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40万元,增长15.3%,主要用于保障警务云(智能图控系统的运行及维护;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46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决算数)持平。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未做该项预算;公务接待费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原则。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6628.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28.1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6628.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28.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6628.19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6628.19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 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65.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4.38万元,增长7.1%。主要用于:办公费120万元、取暖费13.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161.3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76万元,党建经费4.0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953.6万元,为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支出预算,用于保障613名公安协勤及农村消防队员工资社保经费。本年基本支出预算除办公经费5万元按照市政府定点采购要求实施外未予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53527.37平方米,价值4648.5万元;车辆39辆,价值1048.12万元;办公家具价值333.4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016.39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除专用设备外,均由局机关内部调配使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和财政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2019年积极开展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公安协勤保障经费)预算绩效评价;同时,积极探索其他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暂无。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同口径增长: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6.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主体,按照财政部规定方式组织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等方面。具体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置换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的债券。
7.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8.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9.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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