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区、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和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发展、园林绿化、林业产业化经营和优势林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制定林地保护利用、湿地保护、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和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森林防火规划和林业科研、新技术推广及林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林业及生态建设和改革。完善生态恢复机制,组织开展林业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控。
3.负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承担全市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许可证审核发放和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协调、督办或查办涉林违法行政案件;组织实施林产品质量监管,负责果品无公害绿色食品体系建设和林产品认证申报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测报,承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和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工作。
4.监督、指导全市林业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及生态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导国有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
5.负责各产业开发利用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森林防火的具体工作;领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和组织全市林业队伍建设和林技服务体系、林业生态信息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7.深化行政审批指导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属于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事业单位7个(全额拨款单位4个、差额拨款单位3个)。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决算信息公开
2.中卫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决算信息公开
3.中卫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决算信息公开
4.中卫市林木检疫站决算信息公开
5.中卫市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6.中卫市西郊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7.中卫市种苗实验场决算信息公开
8.中卫市香山林场决算信息公开
9.中卫市蒿川林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80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07.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0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3807.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3.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61万元、农林水支出3300.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24.36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5.5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2155.5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人员经费2094.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652.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652.3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509.00万元,行政运行143.37万元。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00 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80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07.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万元;支出总预算380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807.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807.9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 %;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28.69万元,占11.26%;事业支出3379.21万元,占88.74 %;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55.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94.19万元,日常公共支出61.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64.98 万元,增长8.2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预算除了定点采购的办公用品外,我单位预算没有安排项目的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我系统2019年年初国有资产1652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6.61万元、固定资产3184.5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0.92万元、其他资产264.4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面积22621.40平方米,价值570.3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009平方米,价值129.89万元;业务用房10342.08平方米,价值980.83万元;其他建筑2909平方米,价值113.61万元。车辆45辆,价值771.62万元。其中轿车1辆,价值3.65万元;越野车6辆,价值73.79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价值14.2万元;其他车型37辆,价值679.9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林业系统2019年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安排对部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同口径增长: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6.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主体,按照财政部规定方式组织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等方面。具体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置换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的债券。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8.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12.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3.R&D:是Reserch and Development的缩写,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投入强度是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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