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委党校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总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四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收支总表
九、部门收入总表
十、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根据中央、自治区党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市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轮训本地区县处级、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民主人士干部、妇女干部、青年干部、理论宣传骨干及沙坡头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等。
(二)负责承办中央党校、自治区党校、宁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在本地区的干部函授学历教育。
(三)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有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提供咨询研究和资政服务;组织专家学者研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对全局性的经济社会决策问题进行形势分析和预测,发挥智库作用。
(四)通过教学培训、科研活动、理论下基层宣讲等工作,积极宣传中央、自治区、市委决策部署,阐释时政热点,解读政策举措。
(五)加强对县级党校(含分校)工作指导,建立指导日常管理,统筹培训计划、班次学制、科研协作、师资调配、教学评估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六)实行内联外引,承办外埠党校的拓展培训、高峰论坛、学术活动项目。
(七)协助自治区党校及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党校系统教学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属市直机关的一级单位,核定编制24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3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7名,事业人员15,聘用在岗不在编人员5名。
中卫市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73.3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3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3.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473.38 万元,包括:教育支出 391.03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6.76 万元。
二、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3.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473.3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79.794万元,增长20.2%。
人员经费285.58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73.88万元、津贴补贴35.95万元、奖金45.9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86万元、伙食补助费5.86万元、绩效工资33.7万元、离休费12.28万元、生活补助3.36万元、住房公积金16.76万元、购房补贴10万元;公用经费14.5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3万元、邮电费2.56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14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4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干部教育20万元、采暖费32万元、整体运行经费9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60万元,增长68.9%。增长科目为:干部教育,主要用于校园绿化面积53亩种植养护费、临时工工资、扶贫工作经费、信息化设施维修、灯光球场工程费、《中卫论坛》印刷发行费、廉政研究教育基地及文化包装等经费。
三、关于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 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0.4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4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教育培训增多,公务接待费预算额度增加。
四、关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
2019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 473.3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73.38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总预算 473.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73.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73.38 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 0 万元,占10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0 %;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 0 %;投资预算收益 0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473.3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 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3.38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9.794 万元,增长20.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11400平方米,价值 3160.8603万元;土地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通用设备28.18万元;专用设备1.4万元;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价值 4.9 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根据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安排2019年干部教育经费支出20万元,用于干部学习进修,着力提升干部整体教学水平、能力及素质;采暖费32万元、整体运行经费95万元,主要用于校园绿化面积53亩种植养护费、临时工工资、扶贫工作经费、信息化设施维修、灯光球场工程费、《中卫论坛》印刷发行费、廉政研究教育基地及文化包装等经费。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3.同口径增长:指剔除政策性等不可比因素影响后计算的一般预算收入增长比例。
4.上级补助收入: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或财政平衡制度。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5.上年结转资金: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
6.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偿还主体,按照财政部规定方式组织发行的债券,主要用于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等方面。具体分为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置换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偿还经清理甄别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的债券。
7.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8.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1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的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11.基本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
12.项目支出预算: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3.R&D:是Reserch and Development的缩写,指统计年度内全社会实际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R&D投入强度是指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14.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为PPP模式):指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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