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卫城管发【2018】34号中宁县、海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卫市委员会 市人民政府印发<中卫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党发[2017]26号)精神,推进2018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提升全市城市管理执法能力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自2018年10月23日至25日,利用三天时间对中宁县、海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和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开展集中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设置情况;
2、执法人员、车辆和其他执法装备的配备使用情况;
3、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
4、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情况。
(二)综合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1、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2、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建立情况。
(三)“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活动开展情况。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和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查看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使用、行政执法及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
(四)综合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了解各单位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以及2019年执法工作谋划。
三、检查方式
采取实地看、听汇报、查资料和座谈交流四个环节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执法工作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压实领导责任,加强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清单抓整改。各单位要对城管执法工作开展自查,通过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加强问题整改,严禁问题整改在纸上、落实在纸上等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等行为。
(三)强化督查抓落实。各单位针对自查和这次检查存在的问题和没有完成的改革任务,加强督查力度,按时完成问题清单的整改内容,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规范化。
中卫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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