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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43/2019-00026
文  号:
卫口岸办发〔2019〕3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9年05月2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口岸办发〔2019〕31号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科室、中心,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区,各物流企业:

现将《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

“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安委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依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卫安办〔2019〕51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物流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消防安全,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决定从5月起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口岸和物流促进领域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成立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崇新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罗清明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拓守辉  沙坡头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罗永平  中宁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

李铭臣  海原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艾新维  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总经理

樊世轩  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区总经理

成  员:李  浩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综合科负责人

        马姗丹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口岸管理科负责人

        李红强  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物流与投资促进科负责人

        许恒婕  市交通物流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三个小组,办公室设在物流与投资促进科,李红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各单位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

综合协调组。李崇新任组长,艾新维、樊世轩、李浩、许恒婕、焦茂祥、陈雅楠为成员。负责中卫机场、物流园区及相关物流企业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负责做好市应急管理、交通、公安、运管、医疗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应急处置组。罗清明任组长,马姗丹、李红强、焦荣华、王靖有、叶建军、尚金卫、贺军、张慧民为成员,负责中卫机场、物流园区、物流企业火灾突发事件,具体应急救援,预警处置信息发布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及日常检查。

三、重点检查范围及时间

(一)重点范围:中卫机场,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区,各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

(二)检查时间:从2019年5月开始到10月结束。

四、重点检查内容

共性项目: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2、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进行消防演练情况;3、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4、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及保持完好有效情况;5、火灾“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6、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情况;7、重点岗位值班;8用火用电安全情况。

专业项目:

(一)中卫机场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中卫机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擅自扩大防火分区、破坏防火分隔,是否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外墙、门窗上是否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

(二)物流园区及各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重点检查中国物流中卫物流园及各物流企业等物流园区仓储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正常供水;消防水泵控制柜是否处于手动控制状态;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指示灯、感应灯是否正常;消防门是否能正常开关。

(三)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口岸和物流园区建设施工工地是否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用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强化扑救初期火灾、应急疏散等程序和措施,并组织开展演练;对施工现场人员进场前,是否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教育,是否对报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扑救初期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进行了培训;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的耐火等级以及和临时设施、在建工程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选用材料是否进行了防火性能检测;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选型是否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是否完好有效;施工现场周围是否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进行必要硬化及保持畅通;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材料的燃烧性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是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动火作业前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落实现场监护措施。

(四)单位办公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开展防火检查、巡查情况;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情况。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28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充分利用微信群、公众号、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强烈的社会舆论声势。

2、制定工作标准。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突出风险和检查重点制定行业检查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9日至10月8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照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检查内容、重点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市口岸办物流与投资促进科。

2、行业集中排查。各单位要结合自查自改情况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针对突出风险组织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月底前将排查情况汇总报市口岸办物流与投资促进科。

3、严格执法检查。根据单位自查自改和公开承诺情况,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报市安委办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对亡人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调查,依法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

4、综合施策推进。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函告市安委办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推动解决。

5、突出重点防范。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2019中阿博览会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加大管控力度,确保口岸和投资促进领域火灾形势平稳。

6、加强宣教培训。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积极开展各类涵盖消防安全知识的宣教活动。适时对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9日至10月15日)

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及时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既要通过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按照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本方案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将消防检查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工作,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跟踪问效,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单位于5月28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5月至9月期间,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至市口岸办物流与投资促进科。

联系人:李红强 电话:13239559333 邮箱:41628300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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