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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0/2017-66181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12月09日
标  题:
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我市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近日,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1月1日起,我市所有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是自2010年新农保政策实施后,我市对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进行的第5次增调。增调后,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分别从2016年每人每月145元、165元、130元提高到2017年每人每月165元、200元、145元。 

  提高养老保险金标准,是我市民生实事之一。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李海滨说,养老金增调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和扶持。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广大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的信心。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4万人。其中,沙坡头区11.2万人,中宁县10.1万人,海原县17.1万人。全市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的有8.03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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