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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8/2017-6878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纪委监察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7年09月14日
标  题:
我市在群众“家门口”设立237个监督举报箱

我市在群众“家门口”设立237个监督举报箱

  “好,这个位置刚好。醒目,群众一眼就能看到。”9月12日,沙坡头区常乐镇康乐村村委会,工作人员正在安装扶贫监督举报箱,张贴《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近日,为切实加强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卫市纪委在全市208个贫困村及贫困区域所在的29个乡(镇)设立了237个扶贫监督举报箱,并在举报箱旁边张贴《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打通了群众举报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脱贫攻坚监督举报体系全覆盖。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避免扶贫监督举报箱流于形式,市纪委要求各地的举报箱由各县(区)纪委统一管理,明确各乡(镇)纪委书记为责任人,建立举报箱开箱登记制度,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每隔10天开启一次举报箱,举报箱开箱时必须两人同时在场,共同清点、如实登记举报信件。 

  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要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专项台账,实行重点举报信访件交办督办机制,充分发挥执纪审查协作区作用,设立若干执纪审查小组,一线索一委派,集中优势力量,实现快查快结。对实名举报的信访举报优先受理、优先处置、优先反馈办理结果,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开箱不及时、隐瞒不报、错报漏报、失密泄密、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视情节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纪委信访室将对问题线索实行“一月一汇总、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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