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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18-38872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卫市新闻传媒集团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11日
标  题:
我市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我市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我市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办法和标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挂钩调整:一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按2元调整。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企业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以本人2017年12月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月养老金1500元以下(含1500元)的按30元调整;1500元以上的,在调整30元的基础上,养老金每增加100元(不满100元的按100元计算),再调整2.5元。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养老金的人员与同类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挂钩。

  适当倾斜:在定额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年满70周岁以上人员适当倾斜,对年满70周岁、75周岁、80周岁以上的分别再调整10元、15元、20元;对艰苦边远一类区和三类区的每人每月再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和10元;并对企业军转干部适当倾斜。

  我市此次调资涉及到的退休人员72387人,所有调资和补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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