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学生资助救助政策(一)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中卫市教育局充分利用各类助学、救助等项目资金,积极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在资助范围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幼儿园)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学生资助、救助工作,确保学生不因贫困失学,市教育局现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大学生资助、贷款政策
(一)“宁夏燕宝奖学金”申请条件:
——川区户籍资助对象:1.具有沙坡头区户籍;2.参加普通高考二本及以上;3.孤儿、农村建档立卡户、城市低保、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家庭(一级、二级);
——山区户籍学生(兴仁、蒿川)全覆盖(含2017年预科生)。
资助标准:4000元/生/年,连续资助4年。免费师范生、军队院校、国防生不享受各类资助。
(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凡是户籍在沙坡头区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预科生均可办理。主要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2.贷款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3.贷款期限最长20年。
(三)办理程序
2018年大学新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到高中毕业学校团委进行申请并登录“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官网(www.ybcf.cn)进行信息注册提交,方可申报“宁夏燕宝奖学金”。 如不符合以上资助条件没有申请到“宁夏燕宝奖学金”但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学生,还可到团市委、工会,户籍所在的乡镇、社区申请其他项目的资助。
需要办理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长,请关注“中卫市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办理流程或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市教育局办理。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大学新生资助申请时间:7月15日—8月20日,地点:学生高中毕业学校团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7月15日—9月10日,地点:中卫市教育局一楼。
(中卫市教育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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