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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0-0006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新华社北京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2月01日
标  题:
2月1日起购买火车票 须提供乘车人手机号码

2月1日起购买火车票 须提供乘车人手机号码

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获悉,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便于在需要时及时联系乘车旅客,自2月1日起,购票人须提供每一名乘车旅客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方可购票。

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旅客以及无手机的旅客,可提供监护人或能及时联系的亲友手机号码;港澳台旅客、外籍旅客可提供电子邮箱。

铁路部门将依法保护旅客个人信息安全,在必要时对手机号码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将影响其继续购票。该举措在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先行实施,为提高购票效率,建议购票人提前在12306网站(含手机客户端)填写乘车旅客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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