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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26/2020-0007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0年03月16日
标  题:
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警示(第4号)

中卫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警示(第4号)

微信购物要“四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消费者居家不出门,微信购物就成为消费购物首选,很多实体店也纷纷“上线”交易,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中心不断接到消费者反映微信购物纠纷的投诉。对此,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销售存在不可预见性和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等因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要合理选择、理性消费,同时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

在微信购物时要做到“四看”,即:一看是否有营业执照;二看商品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如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标准等;三看是否明码标价;四看是否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消费者如发生消费纠纷,可提供商家宣传、聊天记录、交易凭证、订单详情等证据(做好截屏保存),及时拔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12345市民热线或电脑登录“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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