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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076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新闻传媒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2月19日
标  题:
中卫明确补贴对象及标准

中卫明确补贴对象及标准

今年,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迎新春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我市大力实施以工代训,对外省籍留岗职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等的企业进行补贴,助推企业稳岗扩岗。

记者了解到,以工代训的补贴对象及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对各类企业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留岗劳动者中非宁夏户籍在岗员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个月。对各类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中小微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上半年招用2019届毕业生、下半年招用2020届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较为困难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大行业的各类企业,对在岗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据了解,以工代训补贴不计入劳动者每年3次培训补贴范围,除春节期间非宁夏籍留岗职工以工代训外,其他以工代训2020年已享受的员工不得重复享受。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企业申请承诺书、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其它电子支付凭证、企业开户行及银行账号方面的材料(春节期间非宁夏籍在岗员工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补贴受理时间2021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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