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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3-00107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中卫市新闻传媒中心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3年02月21日
标  题:
中卫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中卫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 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移民搬迁安置到沙坡头区静馨苑小区的李先生拿到了不动产权证,解决了房产无法办证的“烦心事”。这也是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实施以来,首本采取“证缴分离”方式,为安置户办理的不动产权证。

据了解,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针对市辖区28个安置小区2.17万套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因土地、规划、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欠缴税金等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历史遗留问题,研究通过了《中卫市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方案(试行)》,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将市辖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列为2023年全市“十大民生实事”之一,有序推进。

“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主动对接开发建设主体加快办理首次登记,进一步加强政策流程宣传,引导群众办理转移登记,并采取工作人员再培训、增设党员先锋岗、征询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等方式,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和素质提升专项行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副主任吴金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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