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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15/2021-00003
文  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部门:
市交通运输局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1月20日
标  题:
关于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春运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春运工作会议的通知

为做好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暨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定于1月22日(星期五)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春运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三楼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二、参会人员

(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宁夏公路管理中心中卫分中心,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中宁县交通运输局、海原县交通运输局分管安全生产、春运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和春运统计报表的工作人员。

(二)市局办公室、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运输管理科、海事港航科负责人。

(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中层以上负责人和春运工作信息统计人员。

(四)沙坡头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工程建设相关重点企业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一)传达会议精神

1.传达学习交通运输部安委会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

2.传达自治区安委会2020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纪要精神;传达自治区副主席张超超同志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

3.传达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春运工作和全市春运工作会议精神

4.通报山东烟台金矿爆炸事件,通报2020年全区交通违法突出的30家客货运输企业中涉及中卫市企业违法情况

(二)通报部署工作

1.通报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1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2.安排部署2021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春运暨疫情防控工作。

(三)会议发言

1.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中卫分局通报2020年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工作情况。

2.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汇报危化运输安全监管及春运工作措施。

3.中宁县交通运输局汇报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计划。

4.海原县交通运输局汇报2020年安全生产及2021年工作计划。

5.中卫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汇报宁夏交警通报的2020年交通违法突出问题涉及天马、香山、黄河善谷、沙坡头出租公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对宁ET2369和宁ET3022号两辆车获客运车交通违法之最的处置情况。

(四)签订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建军同志讲话。

四、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会场前需佩戴口罩。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务必于1月21日(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市局运管科申雅华。

(二)各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

(三)客运、货运、驾校等重点企业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确定参会企业并负责通知;市局海事港航科负责通知(宁夏)沙坡头旅游景区有限责任公司水上项目部、腾格里金沙岛旅游度假区有限公司和常迎浮桥公司等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局建设管理科负责通知乌玛高速中卫段项目部、黄河大桥、中兰客专项目部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中卫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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