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保局举办2020版药品目录培训会
2月25日,中卫市医保局举办市本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业务培训会。局分管领导、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出席并讲解。
会上,局分管领导通报了国家医保局曝光台2021年第一期曝光9例典型案例,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切实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学习贯彻实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结合2019版医保药品目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本次目录调整主要在2019版医保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部分变更,主要涉及目录内药品的调入、调出、变更药品名称和变更限定支付范围等。《目录》调整后,药品种类有所增加,药品名称和支付范围更加规范标准,较好发挥了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促使人民群众有更多更好的医疗保障获得感。
会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学习传达《通知》精神,并将《通知》《目录》各项规定传达到一线医务人员,使之熟悉熟记,并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要熟悉有限定支付范围标准的药品,防范和杜绝因政策不熟不清不明而发生违规问题。同时要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并按规定支付。
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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