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戎尽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14〕1号、卫党干字〔2014〕3号文件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
戎尽寒任市公安局政委;
马自贵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赞军任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李学勤任市公安局反恐防暴巡警支队政委;
张金兰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张虎市公安局政委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张赞军、李学勤、张金兰3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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