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17年8月25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设立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经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马桂岚(女,回族)
副主任委员:韩秉文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马彦军(回族) 罗成玉(回族)
郭玉林 焦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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