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第一号
(2019年1月9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有关规定,现对市委拟任用的13名领导干部公示如下:
王越宏,1969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科长,精神文明创建科科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拟任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处级,分管日常工作)。
赵得坤,1976年10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海原县委办公室副科级秘书,海原甘盐池种羊场办公室主任,海原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保密局局长,中卫市委办公室秘书三科科长、秘书一科科长、副调研员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委副秘书长,拟任中卫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纪鹏飞,1968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海原县公安局副科级侦察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宣传部副部长、精神文明办公室主任,中卫市委办公室秘书二科科长、信息调研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委办公室调研员,拟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
刘金保,1963年9月出生,在职大专学历。历任原中卫县财政局外事管理办副主任,中卫市财政局经济建设与企业管理科科长、预算科科长、总会计师(副处级)、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财政局调研员,拟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建雄,1963年2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原中卫县委办公室督查员(副科级),东园乡、城关镇党委副书记,东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宣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中卫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规划科科长、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拟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军军,1974年9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出入境管理局外管科科长、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禁毒总队政委,中卫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沙坡头区分局局长,沙坡头区委常委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沙坡头区委常委(正处级)、政法委书记、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局长,拟任中卫市公安局政委。
汪万文,1967年8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海原县南华山涵养林总场副场长,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副局长,西安镇第一副书记(正科级)、兴仁镇党委书记、镇长,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副调研员、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海原县委副书记,拟任中卫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宏全,1968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原中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卫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队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拟任中卫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伏荣,1972年6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农牧林业局办公室副主任,沙坡头区常乐镇党委副书记,镇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永康镇党委书记、镇长,宣和镇党委书记、镇长,中卫市林业生态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等职务,现任沙坡头区委常委、副区长,拟任中卫市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崇新,1966年1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海原县副县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中卫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严静,女,1968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中卫市审计局办公室副主任兼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科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总审计师(副处级),市纪委(监察局)第四联合派驻纪检组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等职务,现任中卫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拟任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俞斌,1974年3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卫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科长,市委党校副校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拟任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陶鸿波,1975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历任装甲第十二师修理营副营长,装备部轮式车辆装备科副营职助理员、正营职助理员,装甲第十二旅保障部车辆科科长等职务,现任中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与技术改造科科长,拟任中卫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1月16日(5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编辑手机短信、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市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中卫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邮政编码:755000),或直接投入市行政中心北大门口楼梯西侧的举报箱内。举报电话:(0955)12380。短信举报手机号码:18409612380。举报网址:http://12380.nxzwdj.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市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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