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姜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10号、112号、11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鹏飞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温旭茹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薛梅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拓守辉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周晓梅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马晓宏同志任市第三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免去吴秉凯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红菊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立明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淑兰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温旭茹、拓守辉、周晓梅、马晓宏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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