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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428
文  号:
卫政干发〔2021〕8号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7月09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姜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姜鹏飞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10号、112号、115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姜鹏飞同志任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温旭茹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薛梅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拓守辉同志任市云计算和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

周晓梅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马晓宏同志任市第三产业服务中心主任(副处级);

免去吴秉凯同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红菊同志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马立明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淑兰同志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温旭茹、拓守辉、周晓梅、马晓宏4名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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