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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489
文  号:
卫政干发〔2021〕11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8月24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金凯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金凯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李金凯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按照卫党干字〔2021〕149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金凯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该同志任职日期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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