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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501001/2021-00495
文  号:
卫政干发〔2021〕12号
发布机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市人民政府
有 效 性:
有效
生成日期:
2021年08月27日
标  题:
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自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关于陈自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42号、148号、152号、15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陈自强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保昱同志提名为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人选,免去市应理城乡市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长海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田力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立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金凯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陆和建同志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勇同志任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处级)职务;

万荣福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蒋文韬同志任市口岸和投资促进办公室副主任;

吴金凤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免去张鹏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正刚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黄飞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马晓东同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王勇、蒋文韬2名同志调任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王立明、陆和建、万荣福3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按照《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吴金凤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企业聘任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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