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关于谢福才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卫政干发〔2021〕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卫党干字〔2021〕162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谢福才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兴忠同志由企业按程序聘任为市林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按照《中卫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谢福才、周兴忠2名同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企业聘任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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